股权转让实务操纵方式有那些?

发布日期:2017-12-21 21:46:54 文章来源:
股权转让实务操纵方式有那些
南京股权纠纷律师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入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入行商定,并商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前提,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门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归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