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哪些文件?

发布日期:2017-08-26 18:45:04 文章来源: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住所证明系指房屋产权证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有效文件。租赁房屋还包括使用人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直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或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